我於3月27日訂購了一輛比亞迪秦(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本月底提車,想在小區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供汽車充電,諮詢物業部門確被物業以影響安全拒絕。
7月15日,北京市住建委等聯合發布《關於推進物業管理區域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安裝的通知》,要求物業公司必須配合充電樁安裝工作,並不得借機收取費用。如物業服務企業不配合,社會公眾可進行投訴,各區縣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其改正並作信用記分和曝光。
北京已經出臺相關政策,不知咱天津有沒有這樣的政策。
沈家雲網友:
您好,我市相關部門正在研究解決我市新建建築、在用建築以及停車場等配建充電設施的問題;同時下一步將加大商業化運營的模式,力爭通過合理收費、貸款貼息等方式調動小區物業、停車場管理單位、建設運營單位的積極性。
感謝您對天津新能源汽車的親關注與支持。
天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4年9月24日
【民生詞典】電動汽車充電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