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我租住華鵬裡,二輕儲運部企業產住房,房租由二輕儲運部房產組上門按季收取,盡管企業困難只收租不維修。後來該企業調整退出了,無人管理了,不知將該住房產權移交給了哪個單位,是上級主管部門,還是房管局還是房產經營性公司?移交手續合法合規麼?曾有人上門收取房租重新更換房本,也不敢完全相信。如果合法,接手的產權所有人出售產權嗎?求政府權威性解答。
尊敬的田志偉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已聯系區房管局、春華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並排人員與您聯系,溝通、解釋相關事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