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級結構工程師本來打算注冊,未注冊證明已經開好(有效期為1個月),但是由於其它原因,未及時注冊,未注冊證明已經過期,據說不能再重新開了,但是單位需要未注冊證明怎麼辦?
2、我是2013年拿到的二級結構工程師證,沒有及時注冊,對於注冊時間有沒有什麼限制?也就是說我是不是無論什麼時間注冊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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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