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長你好!我是小二樓拆遷住戶,我應國家政策民心工程,積極配合危房改造,第一批簽訂拆遷合同的住戶,我選的是原地還遷,但三年後由於種種原因我們的還遷房沒有蓋好,即使蓋好房屋也非常緊張,政府出臺了新政策,還遷到北馬集。為了早日住上新房,也給政府緩解壓力。我們選擇了去北馬集。放款一次性全部交清。但是到現在開發商一直沒和我們簽訂購房合同,也沒給我們正式購房發票。找到開發商總是各種搪塞,我想問問您,購房交完全款後是不是應該馬上和我們簽訂購房合同,給我們正式購房發票,但一年半了什麼也沒見到。請您關注!!!謝謝
尊敬的“辛明”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