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辦理居住證必須得有六個月以上的暫住證嗎?現在不是都停止辦理暫住證了嗎?是否可以提供其他方面的證明,如去年的租房合同,單位出具的在津工作證明等。煩請百忙之中給於答復,因為我女兒上學急需居住證。謝謝!
尊敬的馬國傑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公安武清分局回復如下:按照規定,您需要攜帶身份證、暫住地租住合同等證件,到暫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站登記,在受理6個月之後纔能辦理居住證。目前,暫住證已經取消,您所反映的問題已經不存在。請您直接到暫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站辦理居住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