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你們好!我是天津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東麗湖萬科城賽道南(賞湖苑)項目業主,於2012年3月份購買了該處房產,該房產為我首套住房,住房面積為88.57平方米,購買單價低於當時東麗區指導價8190元,因當時此項目容積率為0.95(可參見貴局2011年5月20日發布的“公告東麗區東麗湖萬科城賽道南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所以當時是按照3%的契稅繳的。但是根據貴司2014年7月15日發布的天津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東麗湖萬科城賽道南(賞湖苑)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2012東麗規案申字0001變更)看,該項目容積率已變更為1.26,請問我現在是否可以要求將多繳的契稅退回來?請明示,謝謝!
涂獎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