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00年拆遷,當時給的普東欣苑的還遷房,到現在為止已十年餘,多次催促開發商未果!所有購房手續均齊全,不知為什麼到現在還不給房本?什麼時候能給?請幫助!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收到文件後,區開發公司領導非常重視,立即責成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現說明如下:
現普東新苑產權證相關手續正在市、區及各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全力辦理中。現初始登記已在市房管局進件,正在辦理中。根據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於修改<天津市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操作程序>的通知》(津國土房保【2012】177號)文件規定,還遷居民應到原拆遷單位辦理《天津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