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普東新苑業主,之前就房產證的問題有過訴求,近倆月的時間《證明》仍未辦理下來,目前卡在宜興埠拆遷辦。經多次到拆遷辦確認,先是被告知不針對個人辦理,後經激烈討論,由拆遷辦把我房產的信息錄入到“保障系統”(是否錄入無從查證),後續如何處理,下一步怎麼走?還請區領導就如何辦《證明》一事給與明示!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收到文件後,區開發公司領導非常重視,立即責成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現說明如下:
現普東新苑產權證相關手續正在市、區及各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全力辦理中。現初始登記已在市房管局進件,正在辦理中。根據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於修改<天津市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操作程序>的通知》(津國土房保【2012】177號)文件規定,還遷居民應到原拆遷單位辦理《天津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