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我於2013年在濱海新區塘沽區購買了限價商品房,購房合同和房款已繳納,但是房子還沒有下來,由於個人工作原因掉離天津,想諮詢一下房子是否可以退掉,個人願意承擔中間環節所有費用,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了解,購房合同簽訂的雙方為獨立民事主體,建議您根據購房合同中的約定條款與開發商協商處理。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