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花了40餘萬現金(有發票)加25萬公積金貸款(貸款期10年)買了一套房,現在我公積金賬戶內還有5萬多餘款,不包括補充公積金;請問我可以將現有的公積金賬戶的錢提取出來嗎?(在不影響以後還貸的前提下,現在每個月還貸3000元左右,每個月我繳納的公積金3000餘元+補充公積金3000元左右)如果可以提取現金的話,這次賬戶內只有5萬元,以後還能陸續提取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由於多次撥打您的電話,您均拒絕接聽,依據您的留言,根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津公積金委[2009]10號)中關於“第八條 職工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購建修房,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貸款結清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合計不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公積金貸款結清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辦理其他提取業務。”的規定,您的公積金賬戶和補充公積金賬戶的餘額只能用於還款,如果您有大額現金提前還款的憑證,可以到公積金中心櫃臺申請辦理提取公積金的業務,通過審核,還多少,取多少。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