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辦的洗車卡,大概是交200元洗15次,有效期一年,現卡內仍有10次未用,9月8日,我去車樂喜翰林園連鎖店洗車,被告知今年五月份以前辦的洗車卡均作廢,並不予退費,理由是老板換了。據洗車店工作人員透露,原老板與現老板實際上是親戚關系,且洗車店字號、運營公司主體均無變化。現場洗車的多人均反映有類似權益被侵害的問題。我們認為僅變更企業法定代表人並不能免除原有債務,我們要求承認原洗車卡有效,或退還未使用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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