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是詹濱裡6號樓一位住戶,陽臺的窗臺下面漏雨嚴重,前幾天的大雨,更是深受其害,牆體仔細看都有裂縫了,能看到外面。聯系可居委會和房管局,都說不屬於他們管。希望領導們幫忙一下,看看能不能抓緊給修理。最為擔心的是陽臺的安全問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通過現場勘察,主要問題為封陽臺鋁合金窗與陽臺連接部分抹灰出現裂縫導致漏雨,陽臺原有鏤空欄板封堵材料與原有陽臺鏤空欄板邊緣相接地方出現裂縫,以致能看到外面。 根據《天津市公有住房售後維修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津國土房安【2010】370號)第二十一條“住房自用部位、自用設備與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劃分及修繕責任”“自用部位包括:戶門、戶窗、戶內的頂棚、內牆面、地面、非承重隔斷、隔扇、自用陽臺及戶內其它裝修;”“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修繕、更新責任和費用應由業主自行負責和承擔”的規定,業主應自行維修。工作人員就以上規定已向您進行了講解和解釋。
東麗區政府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