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既然從07年開始講解取得大學英語6級成績單425分以上也不能當作大學英語6級合格證書使用了,從07-2014年快10年間,為什麼不在免試職稱外語政策中,像其它英語免試條件一樣有個明確具體的說明呢?也不至於讓所有05-2014年的大學生,至今還認為取得大學英語6級成績單425分以上就是大學英語6級合格證書。
2,從05年開始國家規定不再發大學英語6級合格證,改發大學英語成績單,並且規定成績在425分以上(含425分)視為合格,那麼取得大學英語6級成績單在425分以上的,就可享受免試職稱外語政策中取得大學英語6級合格證書或外語專業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申報職稱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的這條政策。無論是國家教育部還是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都應代表國家教育部門,不應該說教育部發的大學英語6級合格證可以,而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的大學英語6級成績單425分以上的就不可以,不是我們不想用大學英語6級合格證,而是國家不再發給我們了。
3,本人真心希望貴處從05-2014年乃至今後的取得大學英語6級成績單在425分以上的大學生們著想,根據當今實際情況,作出正確的、有說服力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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