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居委會勞動保障協管員,我想問一下我們協管員是屬於在職還是失業人員。我們也簽合同。要是在職,為什麼冬天沒有煤火費,夏天沒有防事故降溫。還有為什麼到年齡退休還要寫辭職報告。
請答復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公益性崗位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就業形式,與用人單位正式用工有所不同。公益性崗是在各級政府指導下開發的,優先安置就業困難對象,由各級就業專項資金給予社會保險和工資補貼的就業崗位。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