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病重(肺癌晚期)於2014-8-28入院,醫生說病情危重,生存期恐不足月餘,並告知家屬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住院期為14天,若超過14天不出院後面的費用全額自費。家屬參看 津勞局【2001】331號文件,第23條“參保人員住院治療不超過90天的,每次住院為一個結算期;請問醫院14天強制出院是否合理、合規、合法?家屬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各醫院的住院醫保制度需按勞社局文件規定實施,醫保中心隸屬勞社局,您可與該院社工部諮詢了解,電話:2743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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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