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教育局通知:2015年9月外地小孩上學需提供五證,其中一證是有營業執照的需提供社會保險為2013年8月前繳納,想請問我們營業執照注冊是2013年11月,也就是說只能從2013年11月份開始繳,在一個我們是新上的社會保險,那怎麼辦?難道就不能上學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預約”是新政策,但外來務工人員來津入學政策2008年已頒布。辦齊五證提前預約,綜合排序,所以目前的條件是最基本的預約資格。
東麗區政府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