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一家外商獨資的小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沒有為員工繳存公積金,最近聽說單位必須為員工繳存公積金,不繳存是違法的,是真的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依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津公積金委[2009]7號)中關於“第五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下列單位及其職工應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二)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三)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四)外國及港、澳、臺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本市代表機構。前款所稱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不含外籍人員)。”的規定,您單位應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