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普通工傷,而且沒有勞動部門的認定書,公司認定了,公司給我工傷一月600元,我去找公司理論,公司說是規定。請問公司做法符合法律規定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登記注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請您及時提出工傷申請。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