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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融科心貽灣6樓,2011年11月(12月?忘記了)的一天廚房樓頂突然漏水,把房頂的牆皮都弄裂了,後來慢慢的脫落了。當時我給物業打電話說明情況,他們告訴我說是因為11樓的住戶沒有人,家裡的暖氣漏水順著燃氣管道泄漏所致,至此我就有疑問了:1、我家住6樓,而11樓跑水居然可以漏到6樓,(漏水不是7樓的原因,我確認過),這房子的質量也太差了吧?2、我給物業打完電話後他們只是登記了一下,至今都沒有為此事來我家給檢查過(今年5月份和8月份來過,是為了物業費來的),他們怎麼就能斷定漏水的原因呢?
由此事引起,我決定自2012年開始不交物業費,不交物業費的原因還有以下幾條:1、自從拿到鑰匙開始,就發現我家的門窗漏風進灰塵的問題很嚴重,我已經記不清給物業打了多少次電話,他們每次都說做了記錄聯系廠家給維修,可是每次都沒有音訊,每次報修時他們都以換人為由沒有找到我之前的報修記錄(當時房子還在保修期,現在保修期已過),所以至今也不給維修,哪怕是來看一眼,也能讓人欣慰,但是物業讓人很心寒...
2、自從2009年住進來,我家的可視門禁就沒有啟用過,我們交了錢買了該系統,卻無法使用,連一次體驗的機會都沒有,樓門口的門都爛掉了,閑雜人員隨便進入樓內,小廣告到處可見...
3、小區原來的一部分公共草坪,自2011年開使被改造成了收費車位,這是業主的公共場所,物業有權利改成收費車位嗎?
4、樓道裡髒的有時都無法下腳,牆壁和門上都被涂鴉的讓人見了就惡心
今年5月初和8月初,物業均派人來過我家要物業費,當時物業人員都說逐步給我解決這些問題,本來是抱有一線希望的,可是現在又杳無音訊了,這讓我怎能安心痛快的繳納物業費啊,還請領導給協助解決,我們屬於弱勢群體,擔心被物業由於欠繳物業費的問題而起訴,我纔是受害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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