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開發區職工的住房基金什麼時候能改成市內建行的公積金,夫妻兩個人一個是開發區住房基金,一個是建行公積金,無法共同貸款,單獨一個人又都無法滿足貸款額度的條件,等於兩個人的公積金都沒用了,為什麼不能統一成一個公積金呢,像醫保一樣。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向農業銀行津濱支行了解相關手續,聯系電話022-25328246。此外,開發區管委會已在積極推進聯網工作。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