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長,您好!我是東麗區保利玫瑰灣的業主。近期,保利開發商貼出了車位只售不租的通知,一個車位要13萬元,如果不買,就不能進小區,這令廣大業主十分氣憤。小區地處外環邊上,卻賣出內環的價錢,強買強賣,且車位沒有產權,這太不合理了!難道在天津這種行為是合法的嗎?據我所知,現在其他省市,如山東省就立法制止開發商這種行為,明確指出車位只售不租是違法行為!請市長替我們老百姓主持公道!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政府與派出所已出面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開發商正與群眾代表進行協調。
東麗區政府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