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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沽一村於2013年2月底開始入戶評估,在這過程中,我們想政府工作人員諮詢這是拆遷整合了吧?我們什麼時候交房?工作人員解釋是說看公決能不能達到整合的比例。
在評估答疑時,我們再次向鎮政府工作人員諮詢何時簽字?何時交房?政府工作人員的解釋是簽字聽信,簽字後看公決結過,如果公決不過比例,還不整合了。
隨後等到的消息是2013年5月初開始簽署拆遷整合協議,在協議中明顯體現了房屋的還遷平米數、房屋裝修評估費和村委會承包分配給我們田地中的青苗費。然後7月初,我們很順利的交房、交地,當然政府工作人員給我們的解釋是簽字、公決達到了整合的比例。
現在我想諮詢一下,葛沽一村60歲以上的老年人的養老保險問題。請問,為什麼2013年7月初,我們交房交地,可60歲以上老年人的養老金卻遲遲未發,直到2014年1月份纔開始發放??而且發放的是2014年1月份的,那2013年7月份到12月份的養老金呢???作為被征收土地的60歲以上的老農民,是不是應該在征收土地後就應該立即發放養老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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