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非天津籍人,准備參加下半年的居住證積分落戶。請問一下:老公也是非天津籍人,老公在婚前在東麗區有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只有他的名字,我自己在靜海縣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我參加積分,擬落戶地址中可以寫老公那套房子的地址嗎?還是必須寫我名下的靜海縣的地址?
盼望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