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濱海新區大港區福澤園小區頂層五樓,經過物業登記我家屋頂兩個臥室滲水,客廳陽臺玻璃與外牆體鏈接處進水(縫隙有1厘米,雖然裡側已經用玻璃膠封上),一下大雨就會潲雨。在2013年夏末(雨水期後)房管所統一對小區房屋問題進行修繕。只對屋頂進行了重新鋪裝防水,但是陽臺與牆體連接處至今未處理。不知道未處理的原因是不是需要什麼相關手續,還是不滿足房屋基金維修的標准?但是今年的雨季來臨後維修過的屋頂出現漏雨更嚴重的現象,不但對屋頂漏水沒有解決,反而更加嚴重了!尤其8月初的一場大雨,屋外下大雨屋內下小雨;屋內滴水現象整一天一夜!
出現這類現象後半個多月來一直和物業溝通,可是一直沒有人來處理!是不是修繕的房屋防水問題也是有保修期的啊?是不是去年的施工單位要給與解決呢?不可能隨隨便便施工完就領錢走人是不是!
望相關部門對存在的陽臺與牆體接縫處有縫隙的修理問題以及維修後的屋頂再次漏水現象給與回復處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古林街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去反映的小區了解情況,據了解得知需要維修的部位不屬於公共部位,是屬於住戶自己承擔的部分。街道已和物業溝通,物業公司表示會安排人員與住戶協商解決。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