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了解,2013年4月,原漢沽管委會決定利用漢沽盛產海鮮的優勢,責成原漢沽經發局、原漢沽寨上街辦事處將建設南路(人民街——和諧大街)建設為海鮮產品一條街,分別在建設南路與人民街交口、建設南路與和諧大街交口設置“海鮮街”標志牌,允許商販在該路段擺賣。在海鮮街擺賣的大多為販賣海產品的商販,但也有一些販賣其它物品的商販。造成上述現象的原因是:
起初,寨上街居民購買物品不方便,多次上訪要求政府給予解決。2013年7月,原漢沽管委會應群眾訴求責成漢沽漢濱公司借用某開發商人民街與東風路交口處的閑置土地設置了一個臨時市場,用於買賣各類物品。但是,2013年11月,該開發商要求收回此土地,另有他用。12月,新區執法局漢沽工作辦協助漢濱公司關閉該市場。因該市場關閉後,寨上街沒有了大型的市場,給群眾生活來帶一定的不便,部分販賣非海產品的攤販因此進入海鮮街販賣。
濱海新區綜合執法部門多次進行了治理。目前,新區綜合執法大隊已下到各街鎮,您反映的問題已轉交漢沽街進行處理。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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