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4年2月份在天津車樂喜購買洗車卡200元,在使用幾次後,車樂喜不再提供服務,我投訴到車樂喜公司,他們以老板跑路為由,讓我自行報警需找法人,公司不再承擔責任,對於他們這種不負責,欺詐消費者行為表示憤慨,望有關部門為消費者維權!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登記並分撥相關分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