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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東麗區華城秋苑海明園的住戶,2014年7月底的一場大雨過後,發現主臥室窗臺下面漏雨漏了一大片。8月初,我找到小區物業反映情況。根據《住宅質量保證書》,牆體外延保修五年,我的房子是2013年9月交付,尚不滿一年。物業經理聯系開發商維修部門經理並記錄我的聯系方式,承諾會給我打電話安排修復。但是一直到8月5日沒有任何維修人員和我聯系。於是,我在8月6日再次找到小區物業,物業經理說這個維修涉及費用問題,領導們在討論,還需要等消息。後來,我每隔幾天就到物業反映問題,物業只是幫忙聯系開發商負責維修的經理,8月14日說手上有工程過幾天再說,8月24日說得等滲水的牆體乾了纔能修,以各種理由推脫。
因為我的房子內部已經裝修好,家具也已經進入,作為婚房准備9月底結婚,我現在非常著急。我曾嘗試在《購房合同》中,查詢開發商售後部門的聯系方式,但在《購房合同》中開發商信息根本就沒有注明。
另外,我查詢到根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在保修期限內,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五日內予以勘察、維修。”但是,牆體每次下雨後都滲水,反映近一個月了,都沒有人管。
我想請問領導,作為一個小老百姓買一個房子很不容易,為什麼保障性住房維修這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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