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30歲大齡未婚青年。馬上就要結婚了,到單位請婚嫁時,被告知婚嫁只有3天,我在網上搜索國家對婚假時長的規定時,發現最少也應該在10天以上。請問我需要通過什麼樣的方式可以維護我個人的權益呢?我的單位既然敢如此的無視國家法規,我相信她們必然有所依仗,請您給我最有效的指導,不勝感激。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職工本人結婚,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至3天婚假,國家工作人員和企事業組織職工晚婚的,即初婚的男女雙方均達到晚婚年齡的,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除享受規定的婚假外,再增加7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如果單位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