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好:
我已經離婚,孩子出生證的姓名隨我的前夫,但是我前夫在離婚協議上清楚的寫明放棄孩子的一切權利,不給撫養費,醫療費,教育費等等,孩子一直有我獨立撫養長大。我的孩子一直沒有辦理落戶手續,我現在想把孩子的出生證姓名改成我的姓,同時去掉前夫的信息,我想問一下去哪個部門辦理,望告知,謝謝!
兩年前我電話諮詢過,讓我帶著出生證與離婚協議去貴局辦理,後來給耽擱了,現在又給貴局添麻煩,深感抱歉,請各位領導看在孩子無辜的份上,幫忙解決,跪謝!!
裴兵網友:
您好,我局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