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這裡是天津市南開區榮華樓的居民,我想問問,我們這裡是40年的公產房又是伙單,現在國家規定《通知》2014年7月1日起,可售直管公房應當由承租人購買房屋產權後方可出租。2014年7月1日前,可售直管公房已轉租並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可以自願購買產權,或者轉租合同期滿由承租人購買房屋產權後再出租。經直管公房管理單位同意,未購買產權的直管公房可以向享受廉租房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居民轉租。可是我們這是3家一個伙單的公產房,其中這家是當時街裡分的房子,現在這家已經對外出租了而且我們也像當地的房管站舉報這事了,可是房管站收了他們家雙份的房錢所以不給我們解決這事,就一直拖著我們,而且他們對我們又是罵還要打的嚴重的影響我們的生活,對我們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報警後警察說他們沒有這方面的執法權,現在我們已經是水深火熱了,希望有關部門能為民請命幫幫我們吧!
周福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2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