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原先在中石化山東一公司工作,去年跳槽到天津一家公司上班,請問:
1、原先的中級職稱是中石化集團評審的,是不是一樣適用。
2、職稱證明評審表要求加蓋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公章,請問加蓋的公章是原評審單位中石化的還是現在上班單位的。
3、我有一個獎勵是中石化級別的,在內部是等同於省部級獎勵,那麼積分入戶算省部級獎勵嗎?另外實用新型國家專利算什麼級別獎勵?
4、緊缺工種問題,職稱是油氣儲運工程師,算緊缺工種嗎?是不是積分計算是40(職稱)+30(緊缺)分,還是單純計中級職稱分
5、有焊接技師職業資格證,是不是也可以計算為40(資格)+30(緊缺)分,哪個算法對?
請領導百忙中答復,萬分感謝!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網友:
您好!為您提供居住證積分管理窗口的電話24538071,請您向那裡的工作人員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