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外地戶口,老公是濱海新區集體戶口,現在馬上面臨生小孩。我們的房子是期房,房產證要等到至少一年半以後纔能下來。據了解,小孩在出生一年內要是不落戶,等到一歲以後落戶是需要到市公安局做親自鑒定的,比較麻煩。
請問這種情況下是否有途徑可以給集體戶口人員的小孩落戶?或者是否能拿購房合同給小孩落戶?
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撥打濱海新區人口服務中心人工服務電話4000910110(須在工作時間內撥打)進行諮詢。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