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現在規定小時工應該16.8元一小時,周六日上班應該雙倍的工資啊,應該33.6一小時啊!可是易買得周六周日也是16.8元一小時,這樣合法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2014年4月1日調整非全日制小時工資16.8/小時。實行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若周六、周日提供勞動的,視為正常工作,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若在法定休假日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不低於小時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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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19日
【民生詞典】工資集體協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