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第一次投訴內容:
您好:我是匯賢裡19號樓6門的業主,我們樓棟自來水地管漏水自7月底已有2周時間,通過城建熱線多次溝通,自來水都未作為,8月8日晚自來水公司把整體供水管截流,在樓外接通樓外龍頭,由於我們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停水,我們沒有應急反應,造成我們家裡電器損壞。現目前,我樓內業主已經對樓體地管維修破損費用上繳齊全並且同意施工的情況下,自來水部門答復為不能及時施工,9日已經報修要14日纔能給維修,我想請問市政府,像這種關系到民生問題的自來水是不是有個維修時限?是任意聽從施工隊伍的安排嗎?
市水務局辦公室回復:
您好!我局已將此件轉送自來水集團,8月15日,自來水集團反饋目前該樓內自來水管道已經更換,您反映的水壓低的問題已經得到解決。以上情況,供水管理部門擬進行回訪,核實情況,您所留電話無人接聽。祝您生活愉快,萬事如意!2014年8月15日
首先,自來水的回復就是荒唐,我的電話7*24小時開機何來無人接聽?如果打一通電話的耐心都沒有我想處理問題也不會太盡職盡責。其次,我本人的確在11日下午接到過自來水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於我問的維修時限問題答復為不屬於搶修沒有時限,隊伍安排什麼時候就是什麼時候,也可以自行找維修隊伍施工!作為一個上級機關既然這麼回答,所以就只能被動等待,的確在14日進行地管和樓內水管的更換維修。再次,對於自來水在未告知本樓用戶就直接停水,造成我用水設備上的器具損壞,對於我的財產損失已經和自來水相關處理人員溝通多次,至今未做明確答復!希望辦事人員提高效率給我是否賠償的明確答復,如若不能賠償說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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