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農業人口,我老家有祖上留下的一處房產,但是現在沒有房產證,請問現在如何辦理房產證?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並已責成縣國土分局核實處理,會有工作人員和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有效。
縣國土分局反饋:據了解您一家為非農業,按照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2011】60號)第六條嚴格規范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的規定,非農業戶口(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直接諮詢縣國土分局,聯系電話:29127085。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薊縣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