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你好。本人年內患病發生急診醫療費2萬餘元,未住院也不能使用醫保卡,全部現金自墊付,單據交單位退管辦申請報銷。想諮詢社保支付最高額是5500,也就是最多報回5500,還是僅受理單據發生額5500?也就是至多報回(5500-700)*55%=2640?假設不考慮增付和自費項目,因為單位叫我自己擇出5500的單據,不帶*號和#的。求指教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醫保三目的規定,參保人員在門急診發生的符合醫保規定的費用,在5500之內的按規定比例報銷,對於自費、增付、拒付金額都由本人承擔。如果您還有不明之處,建議您諮詢醫院醫保科或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