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今年產假工資是怎麼給的,是公司給還是社保發,具體是怎麼計算的?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標准,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准。女職工生育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支付產假工資。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後,由用人單位向登記參保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如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工資,應當將高出部分足額發放給職工本人。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由用人單位在工資中代扣代繳。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