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居住在河西區福盛花園返遷房的居民,目前小區新到的物業在實施汽車出入刷卡的制度。這本是一件好事,使得外來停車過多造成本小區居民無法停車的問題得以解決。但是物業方要求繳納60元每月的停車費用,我想諮詢一下,物業收費的依據,還有物業收費標准是不是也要有物價局的批文呢?
尊敬的“丁娜”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