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郝各莊鎮官莊的村民,有一個問題想向區長諮詢,是關於土地流轉年限的問題,國家二輪土地承包證策到2027年到期,流轉合同是否只能簽到2027年?超過可以嗎?我有一個項目想引到寶坻,就因為年限的問題,對方需要簽30年合同,請問這樣合法嗎?是否可以辦理?
尊敬的“於旭剛”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建議您直接向區委研究室進行諮詢,諮詢電話:2924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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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