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諮詢:在津外地農民工受工傷後如何評殘?恢復到什麼程度可以評殘?具體要諮詢哪個部門呢?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如何索取賠償呢?是協商私了,還是到某部門申請仲裁?有沒有相關的政策法規參考呢?期待您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登記注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