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振幫春合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於2014.4月進駐聚安園小區提供服務,並在小區收取200每月的停車費。但是由於該公司不具備物業資質只有營業執照並在收取費用方面與小區居民達不成共識,經過業委會、當地派出所的調解是同意退費的並主動拆除了地鎖。但是至今未進行退費,目前該公司已經停止物業服務,社區街道辦事處也要業主不要再交費,並提示該物業涉嫌卷款。我交納了一年的停車費,但是聯系不到物業負責人,無法進行退款,請有關部門幫助業主協調退款。
尊敬的趙女士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春華街道辦事處調查。春華街道辦事處表示已接到居民反映的情況,目前正在協調處理此事。具體事宜您可向春華街道辦事處諮詢,電話:2433220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