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居住證積分落戶已經通過了,但是我的房子沒下來,當時沒地方落,積分實施細則上說沒有房產的可以落到單位集體戶口,可是我單位沒有集體戶口,應該落到哪裡?實施細則上說,也可以落到區縣的人力資源中心,可是我問了好多,都遭到了拒絕,希望政府幫我解決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撥打濱海新區人口服務中心人工服務電話4000910110(須在工作時間內撥打)進行諮詢。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