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沒有轉正的時候領的結婚證,到目前已轉正,想休婚假,並且我符合晚婚范圍,請問我這種情況有幾天婚假?單位給的回復是3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職工本人結婚,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至3天婚假,國家工作人員和企事業組織職工晚婚的,即初婚的男女雙方均達到晚婚年齡的,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除享受規定的婚假外,再增加7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如果單位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