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從2002年離婚,兒子跟我生活。協議離婚時也沒找對方要生活費。我母子只有艱難度日,戶口一直在勝利村{婆家},去年兒子考上大學我實在困難,找過村裡和鎮裡的民政管理人員,想申請低保,他們都沒給我填表,說是不合條件,這是為什麼?
2.去年我把我和兒子的戶口遷回和平村{娘家},因是新遷入戶,沒有地,我該怎麼辦?
3,今年6月我在這裡諮詢過, 臺頭鎮工作人員聯系我給我講解說離婚的不屬於單親,據我了解喪偶,離婚,夫妻分居兩地的都屬於單親家庭
4,我從6月20號將申請低保的證明材料交到村委會,得多長時間聽到行或不行回復
尊敬的“農婦”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4年8月8日
尊敬的“農婦”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責成臺頭鎮政府民政辦與您聯系。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