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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高中一名學生的家長。現就學生減負不准補課問題提出反對意見: 為了給學生減負,天津市各中學不准以任何形式集體補課。這一規定目的是為了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但事得其反。學生為了有一個好的學習前程都不敢放松學習,這就使得一部分補習班、公職教師大量招收學生進行補習,而且公職教師冠冕堂皇的以大學生名義掩飾自己的有償家教行為。這一減負行為致使:
1、教師上課玩忽職守----為讓更多聽不明白學生找老師補習。老師也是人,也要經濟效益,在學校教育好學生沒有獎金,而補課可以得到多倍於工資的收益,誰還好好教課?教育系統怎麼查教師家庭授課問題?沒辦法入室檢查吧?以給自己親屬無償補習名義掙補習費怎麼查?
2、讓老師不公平的對待學生,老師在學校裡公然為個別孩子補習,老師說是無償,為什麼總是那幾個孩子,為什麼總沒有貧困家的孩子?
3、各種補習班如雨後春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正常教學。他們為了有更多生源,只要學校有丁點佔用學生時間的行為就打電話反應,致使想在教育上讓學生有更多發展的老師戰戰兢兢,不敢作為。
綜上所述,我希望:1、學校還是以大多數同學意見為主,征求學生、家長意見,適當收取補課費進行集體補習。
2、斬斷老師們有償家教的時間與機會以恢復老師們原有的工作熱情,還學生一個公平的學習機會(校外補習太貴,都是藍印生或本地家長吐血在補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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