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麗區限價房項目嘉春園於2012年6月入住,兩年過去了,開發商仍不按合同規定辦理提供相關材料,協助業主辦理房產證。
小區現在的物業(由當年的開發商天房信誠腰身一變的天房物業)提出欠繳物業費(車位費)的業主就不發給辦理房產證的必須材料。這一做法引起了廣大業主的強烈反感。我們業主這種做法是不合理更不合法的!
在此我們業主要求:
1.東麗區有關部門責成該小區開發商天房信誠主動聯系業主,無條件發給所需材料並安排業主到東麗區房管局辦理房產證。
2.東麗區物價部門對該小區的物業及其他費用的收費標准進行規范。並責成物業公司將先期多收的費用退還給廣大業主。該小區的物業費現行標准為物業費1.65元/平米/月,車位使用費150元/車位/月。該標准高於周邊其他小區的收費標准約60%,基本相當於市中心地段中高檔小區的收費標准,這令廣大業主對市政府的民心工程嘉春園限價房深感失望,沒能體會到黨和政府關心和改善中低收入和“夾心層”住房條件的良苦用心。
以上兩個問題希望相關部門能發揚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早日予以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8月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針對第一個問題,我房管局已通知開發商予以解決,針對第二個問題,答復如下:小區物業費1.65元/平米/月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價格收取,業主在購房時已對物業費進行簽字確認;小區車位費150元/車位/月,經核實情況,目前物業企業正在對車位費價格進行調研,重新調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