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產的房子,2004 年以前他們上門收房租,我們都交,2004後基本上沒人上門收租,所以10年沒交,現在我主動去交房租,他們不收,他要讓交所欠房租兩倍的罰款,也就是欠1萬房租滯納金2萬,共計補交3萬多,請問有何規定。謝謝
尊敬的郝德敏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已聯系區房管局了解情況,並派人員與您聯系,解釋相關事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