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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現在像縣政府反映,靜海縣唐官屯鎮前小屯村的、程振明、自2007年至今一直違規享受五保待遇。他給他兄弟【程振忠】擔負生的孩子沒罰錢,他們家有3個孩子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大女兒過繼給程振明了,後又生的兒子沒罰款、3個孩子均已成年,且都有工作有固定收入、【3個孩子的事可以到派出所查戶籍為證】程振明他有過繼女兒、過繼女兒已結婚有工作和固定收入有能力撫養程振明、過繼書在鎮計生辦那裡放著了。程振明在村裡還分有土地,分高速公路的佔地款等錢、他還在村裡竊取照明用兩相電、他自己在電表上方私自接線使得電源不經過電表就到他們家裡去了、他們家使用各種家用電器、冬天用電暖風取暖且用大喇叭給來村上賣東西的商販廣播賺錢、每天只用一兩角錢的電費。他們家每年收入6萬元以上,根本就不符合國家享受五保的條件,程振明說自己鎮政府裡有硬關系沒事,經本人多次向民政機關反映無果、且都還告訴程振明有人舉報他、望縣政府能夠給予嚴肅的處理此事、如若此事再得不到解決我會像上一級人民政府繼續反應,直至解決為止、、、一個渴望正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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