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天房公司開發的季景家園的業主,我所在的小區物業系天房公司下屬的物業公司,本小區於2013年8月入住,天房公司在沒有辦理完成商品房准入證的情況下給廣大業主辦理的入住(准入證於2013年12月辦理下來);同時其在至今沒有在交管局、工商局辦理停車場收費許可證的前提下向我們業主收停車費,請相關領導對天房這種國企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國企做出這種行為,完全毀滅了國企在我們黨和人民心中的形象。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8月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商品房准入證應由開發商向建委辦理;目前季景家園對小區公共部位的車位進行管理收取費用,按照《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不用辦理收費許可手續。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