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今年開始實施居住證積分落戶政策,《天津市居住證管理配套實施細則》上寫明:第七條 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收到積分入戶申請材料後,應做好相關信息核實和公民身份號碼查重工作,並按照辦理程序,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戶口申報卷宗送至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
第八條 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收到戶口申報卷宗後,應當按照規定的辦理程序,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准入戶工作。
原本規定10個工作日內將材料上報市局,可是我申請的濱海開發區集體戶口自7月9日上交材料,至今7月31日仍未將材料上報市局,這中間存在什麼問題???希望相關部門能夠辦實事,急百姓之所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撥打濱海新區人口服務中心人工服務電話4000910110(須在工作時間內撥打)進行諮詢。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8-6